经济法学作为法学体系中的重要分支,在浙江大学经济法学考博研究中呈现出鲜明的学科交叉性和实践导向性。当前研究需重点把握数字经济时代下的制度重构逻辑,结合《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电子商务法》等立法动态,构建符合中国国情的经济法理论框架。在基础理论层面,应深入探讨市场结构、市场行为与市场效果的三元分析范式,尤其要关注平台经济中"数据-算法-市场权力"的传导机制,如浙江大学张教授提出的"动态市场力量评估模型"对传统SSNIP测试的补充价值。在金融监管领域,需结合《金融监督管理法(草案)》的立法进展,分析行为监管与穿透式监管的协同机制,特别是对金融科技机构"监管沙盒"制度的实证研究,李教授团队在数字货币反洗钱规制方面的研究成果具有重要参考价值。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应关注《个人信息保护法》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衔接适用,重点研究大数据杀熟、算法歧视等新型侵权形态的司法救济路径,王教授提出的"算法透明度义务"理论已被纳入《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的立法建议稿。前沿问题研究需突破传统范式,如针对平台经济中的"二选一"行为,结合浙江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的实施效果,运用计量经济学方法构建反垄断执法的威慑效应评估模型。在论文写作中,应注重案例分析的典型性与法理阐释的深度,如对阿里巴巴集团反垄断行政处罚的实证研究,需同时考察市场集中度变化、创新激励机制调整及消费者福利影响三个维度。同时要关注国际规则对接,比较欧盟数字市场法案(DMA)与中国《反垄断法》修订草案的异同,提炼具有中国特色的数字平台规制路径。研究方法上,建议采用混合研究方法,定量分析结合定性研究,如运用自然语言处理技术对裁判文书进行语义网络分析,识别司法实践中新型违法行为的演变趋势。最后需强化制度建议的可行性,避免理论空转,如针对数据要素市场配置问题,可借鉴浙江省数据交易所试点经验,提出基于收益共享机制的产权界定方案,这既是学术创新点,也是政策制定者的现实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