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经济法学考博初试备考需紧扣学科前沿与实务动态,重点把握民法与经济法的交叉领域。2023年真题显示,约65%的论述题涉及《民法典》第577条违约责任与《反垄断法》第42条安全港制度的衔接问题,要求考生既能运用王利明教授关于民事法律行为效力体系的理论框架,又能结合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进行实务分析。
在复习路径上,建议采取"三阶递进"模式:基础阶段精读《经济法》(第四版)与《经济法案例研究》,重点掌握市场规制、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等核心制度。进阶阶段需系统梳理叶青教授提出的"经济法价值三元论"(效率、公平、自由),并对比分析章武生教授与王迁教授在知识产权法域内不同解释路径。冲刺阶段应关注2024年《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草案动向,特别是网络不正当竞争条款的适用边界,建议结合阿里巴巴"二选一"案、美团烧钱战等典型案例进行论证。
近年真题呈现明显实务化趋势,2022年以"数据要素市场配置中的公私法协同机制"为命题点,要求考生综合运用刘俊海教授的衡平原则理论、杨立新教授的请求权基础分析法,以及浙江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发布的《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白皮书》研究成果。建议考生建立"理论-规范-案例"三维知识图谱,例如在分析《个人信息保护法》第13条知情同意规则时,需同时掌握梁慧星教授的"意思表示说"与欧盟GDPR的对比研究。
跨学科能力考核比重逐年提升,2023年面试中涉及"碳关税对国内产业政策的挑战"论述,要求考生融合环境法学、国际经济法与产业经济学知识。备考时应特别关注《碳达峰碳中和行动方案》与《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第5章环境条款的关联性,建议研读《中国法学》2023年第4期《绿色贸易壁垒的法治应对》专题论文。
模拟题训练需注重论证逻辑严密性,以2024年预测题"平台经济反垄断中的社会总福利测算"为例,应构建包含消费者剩余、生产者剩余、创新激励三要素的计量模型,同时援引波斯纳《法律的经济分析》中的社会福利函数理论,结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平台经济领域反垄断指南(征求意见稿)》进行实证分析。考生需培养"问题意识",在回答时采用"现象描述-理论阐释-实证分析-政策建议"的四段式结构,确保学术规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