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大学法学理论考博的核心命题始终围绕法哲学基础、法律规范体系与法律实践创新三个维度展开。以王利明《法哲学导论》、张文显《法理学》及舒国滢《法律与解释》为理论根基,需构建起贯通传统法教义学与新兴法社会学的研究框架。在法哲学层面,重点解析自然法学派与实证主义法学的当代融合路径,结合罗尔斯《正义论》与德沃金《法律帝国》的命题,揭示法律正当性建构中程序正义与实质正义的动态平衡机制。法律规范体系研究需突破传统部门法划分的桎梏,运用法律解释学方法解构《民法典》第9条"民事法律行为"的规范意涵,结合《个人信息保护法》实施案例,论证类型化法律行为理论在数字经济中的适用边界。针对法律价值冲突问题,应建立以比例原则为载体的价值排序模型,通过分析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中的生命权与隐私权冲突,阐释法律价值衡量中"最小侵害"原则的司法适用标准。在法律实践创新维度,重点考察人工智能生成物著作权归属的立法困境,运用法经济学分析方法评估《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的激励相容效应,同时结合欧盟《人工智能法案》比较研究,提出我国法律科技治理的"敏捷立法"路径。研究方法上需综合运用法典化解释、比较法研究、实证分析等多元路径,特别关注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与地方司法大数据的交叉验证,最终形成兼具理论深度与实践价值的原创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