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作为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核心法律支撑,正经历着从传统污染防治向系统性生态治理的范式转型。在"双碳"战略与长江经济带、黄河流域生态保护等国家重大工程驱动下,该学科呈现出鲜明的理论创新与实践突破并行的特征。厦门大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研究团队自2010年以来持续聚焦"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这一核心命题,通过构建"法律规制-经济激励-科技支撑"三维协同框架,在《环境保护法》修订、生态损害赔偿制度等领域形成具有示范价值的理论成果。
当前学科发展呈现三大前沿方向:其一,在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创新方面,团队提出的"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复合型诉讼模式,已通过福建、江西等五省试点实现生态环境修复费用追偿成功率提升至82%;其二,针对生态补偿机制的法律适配性研究,创新性引入"横向生态补偿协议"概念,在闽江口湿地保护跨省协调项目中,成功构建起包含生态流量监测、碳汇计量等12项核心指标的补偿标准体系;其三,在数字法治领域,研发的"生态环境大数据区块链存证平台"已实现污染源自动溯源、环境信用智能评估等8项功能,在厦门环评审批改革中降低行政成本37%。
值得关注的是,厦门大学团队通过实证研究发现,现行《环境保护法》中关于"生态修复"的规范存在可操作性缺陷,特别是在修复标准、责任主体、技术路径等关键环节存在制度空白。为此,研究团队提出"生态修复令"制度构想,主张由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机构出具包含修复目标、技术路线、资金预算的专项指令,并建立修复效果第三方评估与动态调整机制。该建议已被纳入《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方案(2023修订版)》专家论证稿。
在比较法研究维度,团队系统梳理欧盟《绿色新政一揽子计划》中的环境权立法经验,发现其"环境权入宪-环境公益诉讼-环境审计"的三位一体制度设计具有借鉴价值。通过构建"环境权保障指数",对福建省9个地市进行量化评估发现,立法保障得分与生态环境质量指数呈显著正相关(r=0.76,p<0.01)。这为完善我国环境权保障体系提供了实证支撑。
学科建设方面,厦门大学首创"环境法治诊所"教学模式,通过模拟环境法庭、企业环境合规诊断等实践环节,培养出兼具法律素养与生态科学知识的复合型人才。近五年毕业生在生态环境部、省级环保督察组等部门的任职率达63%,其中12人成长为环境公益诉讼专业律师,代理案件标的总额超5.8亿元。这种"理论-实践-创新"的闭环培养模式,已成为国内环境法学科改革的典范。
面向"十四五"生态文明建设新要求,学科发展应着重突破三大瓶颈:一是构建"全要素、全周期"环境治理法律框架,重点解决跨境生态问题、新兴污染物治理等制度短板;二是深化环境标准与市场机制的衔接,推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从理论探索向市场应用转化;三是加强数字技术赋能,研发环境法治智能决策支持系统,实现环境监管从"人海战术"向"数智治理"转变。厦门大学研究团队将持续推进"环境法治与生态文明协同创新中心"建设,为全球环境治理贡献中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