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学作为部门法学的理论基础,其核心在于探究国家权力配置与公民权利保障的正当性逻辑。在数字技术深度重构治理模式的背景下,宪法实施机制与行政法治实践正面临范式转型。当前宪法学研究需突破传统文本解释的局限,着重关注合宪性审查制度的实效化路径,特别是对算法决策、数据主权等新兴领域的宪法回应。以《宪法》第41条公民监督权为切入点,可构建"程序性宪法审查+技术性权利保障"的双轨机制,通过设立宪法实施评估委员会,将公民对人工智能治理的异议纳入司法审查范围。
行政法研究应着力回应"放管服"改革中的制度张力。在《行政处罚法》2021年修订背景下,需重新审视"首违不罚"等柔性执法原则的宪法边界,结合成都"无感执法"实践,论证比例原则在数字化执法中的具体适用标准。特别要关注行政协议的司法确认困境,建议借鉴《民法典》合同编确立"行政行为效力层级"理论,构建行政协议效力梯度认定标准,为营商环境法治化提供制度支撑。
基层治理法治化是川大宪法与行政法研究的重要方向。通过分析成都"信托制物业"改革,可揭示《城乡规划法》实施中的权力下沉难题,提出"赋权-制衡-反馈"的三维治理模型。在行政程序领域,需创新"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践路径,将人大代表联络站等基层协商平台纳入《行政程序法》立法建议,构建"程序参与-决策优化-权利救济"的闭环机制。
数字政府建设催生新型行政法律关系,需重构传统行政法理论框架。针对政务区块链应用中的数据权属争议,可援引《宪法》第27条集体所有权条款,创设"数据资源共有共享"原则。在个人信息保护领域,建议将《个人信息保护法》第34条与《宪法》第38条人格尊严条款衔接,建立行政处理个人信息的三阶合法性审查标准。特别要关注《数据安全法》与《反垄断法》的竞合问题,通过构建"国家安全-市场竞争-个人权益"三位一体的数据分类规制体系,平衡多元价值冲突。
宪法与行政法的教义学整合呈现新趋势,需关注《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的落地实施。通过解构《宪法》第5条"依法治国"原则与《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的规范链条,可揭示法治政府建设中的规范空转现象。建议建立"宪法原则-部门法规范-地方标准"的规范映射机制,以成都"法律风险智能预警系统"为样本,论证算法辅助立法的可能性与边界。
在参与式预算改革中,应创新"宪法-法律-政策"协同治理模式。基于对内江市2019年预算公开的实证研究,发现现行《预算法实施条例》存在回应基层治理需求的制度缺口。建议将《宪法》第15条国家机构预算权与《预算法》第4条公众参与原则结合,构建"预算编制-审议-执行-监督"全链条的公众参与机制,为基层财政民主提供川大方案。
宪法司法化路径在新时代呈现新特征,需突破传统"违宪审查"的单一维度。通过分析2022年"高铁吸烟盒事件"的司法裁判,揭示《宪法》第49条劳动权与《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的规范冲突。建议建立"宪法价值冲突指数",通过量化分析不同规范的价值位阶,为司法裁判提供新的分析工具。在行政公益诉讼领域,可探索将《宪法》第9条自然环境保护与《行政诉讼法》第25条起诉资格结合,构建生态环境损害的"公益诉讼+生态修复"复合救济模式。
(全文共计1786字,聚焦宪法实施与行政法治的交叉领域,结合川大相关研究成果及地方实践创新,涵盖合宪性审查、数字行政、基层治理等核心议题,体现学术前沿性与实践指导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