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诉讼法学考博初试的核心竞争力构建需要以基础理论体系化为根基,以前沿问题研究为突破点,以跨学科融合为创新路径。刑事诉讼程序优化、民事诉讼繁简分流、行政诉讼法治化构成三足鼎立的知识框架,其中程序正义与实体真实的张力平衡是贯穿始终的核心命题。考生需系统掌握陈光中教授提出的"刑事诉讼结构论"、江平教授倡导的"民事诉讼处分权原则"及王名怀教授阐释的"行政诉讼类型化理论",同时关注最高人民法院2023年发布的《关于完善民事诉讼繁简分流程序的规定》及《刑事审判参考(第132集)》中的新型案例指导。
在热点问题研究层面,电子证据的规范采信标准、刑事合规不起诉的司法适用边界、民事公益诉讼的诉权分配机制构成三大攻关方向。需重点研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互联网法院审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中关于在线诉讼程序的设计逻辑,以及《关于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里关于证据审查机制的制度创新。特别要注意2022年《民事证据规定》修订后,当庭质证制度的程序性约束与证明力评价标准的实体性突破之间的辩证关系。
跨学科研究视角要求考生建立诉讼法学与人工智能、大数据技术的对话机制。研究区块链存证技术的司法认定标准、类案智能推送系统的证据规则适配性、电子诉讼平台的程序正义保障等交叉领域,需结合《全国法院互联网庭审系统应用规范(试行)》及《关于规范人工智能生成内容司法证据审查的指导意见》展开实证分析。同时关注粤港澳大湾区诉讼制度衔接中的跨境电子证据调取、涉港澳民商事案件管辖权竞合等特殊问题。
答题策略上应遵循"理论深度+实务厚度+创新维度"的三维结构。基础题采用"概念界定-理论演进-制度比较"的递进式论证,案例分析题注重"事实梳理-法律适用-程序衔接-效果评估"的全流程解构。创新性观点需体现对既有理论的批判性反思,如重新审视"直接言词原则"在智能语音识别技术背景下的适用困境,或者探讨"诉讼爆炸"背景下程序简化与权利保障的动态平衡机制。备考过程中应建立"文献精读-案例研析-模拟推演"的螺旋式学习闭环,重点突破最高人民法院2020-2023年度指导性案例中反映的21项新型诉讼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