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刑法学考博研究需立足中国刑法理论发展前沿,结合部门法与交叉学科视角展开系统性研究。刑法学作为部门法中的基础学科,其理论建构应植根于中国法治实践,同时关注比较法域外经验。以张明楷《刑法学》为理论根基,需着重阐释刑法的基本原则与制度构造的内在关联,重点考察罪刑法定原则在数字经济时代的适用边界,例如数据跨境流动中的行为可罚性认定问题。对犯罪构成理论需突破传统四要件模式,引入目的行为论与结果无价值论的分析工具,特别要关注人工智能生成内容犯罪化中的责任主体认定难题。在刑罚体系研究方面,应结合刑法修正案(十一)关于缓刑适用条件的变化,探讨刑罚个别化与犯罪预防功能之间的张力平衡。针对正当防卫制度,需系统梳理最高人民法院第38号指导性案例的裁判规则,构建符合中国司法实践的正当防卫认定标准体系。在刑事合规领域,应比较分析美国FCPA与欧盟GDPR的合规制度,提炼适合我国企业刑事风险防控的合规路径。研究方法上,建议采用实证分析与规范研究相结合的路径,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大数据分析近五年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犯罪案件,揭示司法裁判中存在的问题。同时需关注刑法教义学与刑法哲学的互动关系,例如实质解释论在处理新型网络犯罪中的方法论价值。跨学科研究应着重考察刑法与人工智能伦理的交叉领域,探讨算法黑箱对刑法归责原则的挑战。研究创新点可聚焦于刑法总则与分则的协调机制,构建以结果犯为中心的犯罪构成体系。需特别注意对《刑法修正案(十一)》新增条款的学理解读,特别是涉及数字经济犯罪、平台责任犯罪等新型犯罪形态的规范分析。最后应建立刑法解释的动态平衡模型,协调立法模糊性与司法明确性之间的冲突,为完善中国特色刑法理论体系提供学理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