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学经济法学考博初试备考需紧扣"理论深度与实践价值相统一"的学科定位,重点把握以下核心维度:第一,宪法基础与经济法渊源的关系需结合《立法法》修订动态进行阐释,尤其关注《民法典》第10条对经济法规范体系的渗透效应。第二,市场规制法部分要构建"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消费者权益保护"的三维分析框架,重点解析平台经济领域"二选一"行为的法律规制路径,需熟练运用《反垄断法》第17条与《电子商务法》第17条的衔接逻辑。第三,宏观调控法需建立"产业政策-金融监管-财政货币政策"的协同分析模型,重点对比2023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稳增长、防风险、促改革"政策导向,结合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中的财政赤字率设定(3%)进行实证分析。第四,劳动基准法要突破传统框架,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纳入研究范畴,重点论证《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指导意见》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的适用边界。第五,环境经济法需构建"双碳目标-生态补偿-绿色金融"的复合治理体系,重点解析全国碳市场第三阶段(2026-2030)的配额分配机制改革。备考过程中应建立"案例-法条-理论"的三维记忆矩阵,针对重大疑难案例(如"阿里巴巴反垄断处罚案""瑞幸咖啡财务造假案")进行法教义学解构,同时关注《经济法学研究》近三年刊发的12篇重庆大学学者论文,特别是关于区域经济协同发展、数据要素确权等领域的创新观点。答题时应采用"问题树"分析法,例如在分析平台经济反垄断时,需从市场结构、竞争效果、行为分析三个层面展开,每个层面再细分为现状描述、法律适用、政策建议三个子模块,确保论述具有系统性。最后需特别关注2023年国家发改委《关于完善重要民生商品价格调控机制的意见》等最新政策文件,将其与经典理论进行创新性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