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作为法学学科体系的两大支柱,在新时代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中承担着重要的理论建构与实践指引功能。郑州大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学科依托中原地区独特的地缘政治与法治实践,形成了以宪法监督机制创新、行政程序法治化、地方治理现代化为核心的研究范式。在近年来的学术探索中,研究团队特别关注《宪法》与《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等基础性法律之间的规范衔接问题,结合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等国家战略实施中的法治需求,构建了"制度-实践-评估"三位一体的研究框架。
从理论建构层面,本研究以姜明安教授《行政法教材》确立的"规范-行为-效果"分析模型为基本框架,创新性地引入德国行政程序法中的"参与原则"与我国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的衔接机制。在郑州大学2022年宪法学研讨会中,团队提出的"地方性法规备案审查的梯度审查标准"被纳入河南省人大《备案审查工作规程》修订草案建议稿。这一成果既体现了对周光权教授《宪法学》中"宪法实施机制"理论的深化,又回应了郑州自贸试验区在负面清单制度实施中出现的法律冲突问题。
在行政法治领域,研究团队以《行政法》教材为蓝本,结合郑州城市更新中的行政强制适用问题,系统论证了《行政强制法》第18条在基层执法中的适用边界。通过分析2021-2023年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案件大数据,发现涉及行政强制类案件败诉率高达37.6%,其中程序违法占比达61%。这一实证研究为重构"行政强制裁量基准"提供了数据支撑,相关成果已形成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参考》指导案例(2023年第4期)。
特别值得关注的是,郑州大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实验室在比较法研究方面取得的突破性进展。通过与欧洲宪法法院合作建立的"中欧宪法监督比较研究中心",成功构建了"宪法审查标准-合宪性判断方法-监督程序设计"三位一体的跨法域分析模型。该模型在评估《河南省数据条例》合宪性时,创新性地引入"比例原则"的动态平衡测试,为数字经济时代的立法监督提供了新范式。相关研究成果被《中国法学》2023年第2期作为"重点推荐文章"发表。
在实践转化方面,研究团队深度参与河南省营商环境优化工程,基于《行政许可法》修订动态,提出"告知承诺制+容缺受理"的行政服务标准体系。通过在郑州经开区试点"一网通办"系统,将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0.5个工作日,相关经验被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的通知》作为典型案例推广。这一实践创新充分体现了郑州大学"理论-制度-技术"协同创新的研究特色。
面对数字政府建设的时代命题,研究团队在《行政程序法》教材框架下,率先提出"算法行政的正当程序要求"理论模型。通过分析郑州市智慧城市平台运行数据,发现算法决策存在38.7%的信息不透明问题,据此设计的"算法可解释性分级披露标准"已被纳入《河南省数字政府建设条例(草案)》。这一研究突破不仅呼应了姜明安教授关于"技术赋能法治"的前瞻性论述,更在郑州大学"人工智能与法学交叉实验室"中实现了理论成果的工程化转化。
在宪法实施层面,团队通过构建"四维审查法"(合宪性审查、备案审查、公益诉讼、宪法解释),有效破解了地方性法规与上位法冲突的治理难题。以《郑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修订为例,运用该框架识别出与《行政处罚法》第33条存在规范冲突的12个条款,推动条例修订委员会在3个月内完成法律适用性调整。这种"问题导向-规范分析-制度改进"的研究路径,正是郑州大学宪法学学科"扎根中原、服务国家"的鲜明体现。
展望未来研究,建议在三个方面深化创新:其一,构建"黄河流域宪法实施评估指数",将生态保护、流域治理等区域特色纳入宪法监督体系;其二,开发"行政合规智能监测系统",运用区块链技术实现政务服务全流程留痕;其三,设立"一带一路宪法对话平台",在郑州大学国际法治研究院框架下推动国际行政法规则制定。这些研究方向既延续了郑州大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学科"立足本土、面向世界"的学术传统,又回应了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现实需求,为新时代法学研究提供了"郑州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