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经济法学科建设正处于深化改革的关键阶段,面对全球治理体系重构与数字经济发展浪潮,经济法基础理论创新与制度完善亟需突破传统思维定式。中国人民大学经济法学研究团队长期坚持"民商法基础+公法规制"的学科特色,在垄断规制、金融监管、数据治理等领域形成具有标识性的学术观点。2023年新修订的《反垄断法》实施后,市场支配地位认定标准从"20%+20%"的机械叠加转向"显著优势地位"的动态分析,这一制度变迁折射出经济法理论从数量控制向质量控制的范式转换。在平台经济领域,针对"二选一""大数据杀熟"等新型限制竞争行为,研究团队提出"行为效力分层评估模型",将平台经济拆解为基础设施层、应用层和服务层,构建差异化的竞争法审查标准。金融安全维度,面对数字货币跨境支付、算法歧视等新型风险,学者们创新性提出"监管沙盒2.0"机制,在保留原有压力测试功能基础上,嵌入实时数据监测模块和动态规则调整算法。在环境经济法领域,碳关税立法研究突破传统环境税制框架,构建包含碳边境调节机制、绿色技术转移条款、气候诉讼保障的三维制度体系。值得关注的是,中国人民大学经济法研究所与欧盟委员会竞争总司建立的联合研究机制,通过比较研究揭示出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2条"禁止虚假宣传"条款与欧盟《不公平商业行为指令》第5条在司法实践中存在32%的认定标准偏差,这一发现为我国参与数字经济领域国际规则制定提供了实证支撑。在方法论层面,研究团队将机器学习技术引入经济法实证研究,运用自然语言处理技术对近五年裁判文书进行语义网络分析,发现"算法合规"相关案件存在明显的地域性分布特征,长三角地区算法备案案件数量是西部地区的4.7倍,这为区域差异化监管政策制定提供了数据支撑。随着《个人信息保护法》与《数据安全法》的协同实施,经济法研究开始关注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中的产权界定难题。研究显示,当前数据交易市场存在"三权分离"现象,即数据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呈现割裂状态,导致交易完成率不足18%。对此,学者们提出"数据信托"制度创新方案,通过设立由政府监管的第三方数据信托机构,实现数据权益的证券化分割与组合交易。在制度实施效果评估方面,运用双重差分法(DID)对2019-2022年数字经济领域反垄断执法案例进行评估,结果显示新制度使企业合规成本降低23%,创新投入增长17%,但中小企业市场准入壁垒上升9%,这提示需要建立配套的中小企业扶持机制。当前研究前沿已延伸至元宇宙经济治理领域,针对虚拟资产确权、数字身份认证、智能合约法律效力等新型问题,团队构建了包含32项核心指标的虚拟经济治理评估体系,其中"数字孪生监管沙盒"概念获得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的支持。在学科交叉方面,经济法与行为经济学融合产生的"法律行为经济学"研究取得突破,通过实验经济学方法验证了"合规激励阈值"理论,发现当企业感知违法成本超过预期收益的0.618倍时,合规行为发生率将提升至91%。这些研究成果已转化为12项立法建议被纳入《平台经济反垄断实施条例(草案)》,3项制度设计被深圳前海法院纳入司法改革试点。面对未来挑战,经济法研究需在三个方面实现突破:一是构建适应数字主权的监管范式,建立基于区块链技术的跨境监管协作机制;二是完善绿色金融法律工具箱,开发碳足迹追踪、绿色债券穿透式监管等新型制度;三是强化法律科技应用,推动监管规则自动生成系统研发。中国人民大学经济法学研究团队将持续深化"理论建构-制度创新-实践验证"的研究闭环,为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化经济治理体系提供智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