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法学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理论构建与实践创新始终与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保持深度互动。在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诉讼法学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考生需系统掌握刑事诉讼法学、民事诉讼法学、行政诉讼法学三大核心领域,同时注重跨学科视野下的理论融合与制度比较。以陈光中教授《刑事诉讼法》、季卫东教授《程序正义与司法改革》、程雷教授《检察一体化论》等教材为理论基石,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考生应重点把握以下三个维度:
第一,诉讼制度的价值基础与程序正义实现机制。需深入理解无罪推定原则在刑事司法中的具体适用,特别是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与证据裁判规则之间的张力平衡。参考韩龙教授《国际刑事司法前沿》中关于证明标准国际化的论述,结合我国"疑罪从无"原则在认罪认罚案件中的特殊表现,分析程序简化与实体真实的协调路径。在民事诉讼领域,应着重比较德国《民事诉讼法》中的诚实信用原则与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0条"诚信原则"的规范差异,探讨电子证据审查中的"合理怀疑"标准适用问题。
第二,诉讼程序与司法改革的协同演进。针对2023年修正的《刑事诉讼法》中确立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实施细则,需结合王敏远教授《刑事诉讼法学》中关于"毒树之果"的学理分类,分析侦查阶段讯问录音录像制度的实践困境。在行政诉讼领域,应关注"行刑衔接"机制改革背景下,行政诉讼与行政复议程序的功能竞合问题,参考章武生教授《行政程序法基础理论》中"行政程序优先"原则,探讨"民行交叉"案件的处理标准。特别要注意《民事诉讼法》第207条"案件繁简分流"与《行政诉讼法》第92条"繁简分流"制度的衔接适用。
第三,诉讼制度比较研究中的本土化创新。借鉴美国《联邦刑事诉讼法典》的"辩诉交易"制度,结合我国刑事速裁程序实践,分析"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基层法院的实效数据(参考最高法2022年度司法统计公报),量化研究程序效率与公正性的实现程度。在民事诉讼领域,比较日本《民事诉讼法》的"集中审理"制度与我国"庭审实质化"改革,结合中国裁判文书网2018-2022年民事案件审理周期数据,论证繁简分流制度的实施效果。同时需关注《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第15条"普遍管辖权"条款与我国《刑事诉讼法》第474条"特定问题国际刑事司法合作"条款的规范衔接。
备考过程中应建立"三位一体"学习框架:理论层面精读陈光中《刑事诉讼法教程》、龙宗智《刑事诉讼法前沿问题研究》等经典著作,关注《中国法学》《法学研究》等期刊最新研究成果;实务层面研习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2020-2023年重点案例)、最高检典型案例;比较法层面精选德国《刑事诉讼法》、日本《刑事诉讼法》中与我国制度存在显著差异的条款进行对比分析。建议考生特别关注2023年"两高一部"联合发布的《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人工智能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等新型立法动态,掌握人工智能在诉讼活动中的应用边界与规制原则。
最后需注意,诉讼法学研究正经历从"制度解构"向"功能建构"的范式转变,考生在论文写作中应突破传统"比较-借鉴-移植"的研究路径,转而关注我国诉讼制度在基层治理中的实践创新,例如"枫桥经验"在行政诉讼调解中的运用、刑事合规制度与认罪认罚的衔接机制等原创性研究课题。同时需加强诉讼法学与证据法学、司法鉴定学、大数据技术的交叉研究,培养复合型研究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