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学科建设以服务国家生态文明建设战略为核心,依托学校在法学、生态学、公共政策等多学科交叉优势,形成了"基础理论-制度创新-实践应用"三位一体的研究体系。在环境法基础理论方面,重点考察《环境保护法》《长江保护法》《黄河保护法》等单行法的体系化解读,强调对环境权理论、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生态补偿机制等前沿问题的批判性思考。国际环境法方向注重比较法研究,要求考生系统掌握《巴黎协定》《生物多样性公约》等国际公约的国内法转化路径,结合粤港澳大湾区跨境环境治理需求提出解决方案。
课程设置体现"理论-实务-政策"三维培养模式,核心课程包括《环境法案例研习》《环境政策与法律实施》《环境损害赔偿法》等,特别强化环境司法大数据分析、环境损害鉴定评估等实务技能训练。学术资源方面,依托中国环境法研究所、环境资源法律研究院等平台,建立了覆盖最高人民法院环境审判案例库、生态环境部法规数据库的复合型研究支撑体系。考生需关注《中山大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研究》期刊及《环境与资源法律评论》年度论文集,近三年刊发的"环境标准体系优化""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等主题论文具有较高参考价值。
备考策略应聚焦三个维度:其一,构建"国内法-国际法-比较法"知识网络,重点突破环境标准制定、环境公益诉讼程序、生态修复责任认定等高频考点;其二,强化实证研究能力,通过分析最高人民法院2020-2023年环境类案件裁判文书,提炼司法裁判规则演变规律;其三,关注"双碳"目标下的立法动态,研究《绿色信贷指引》《碳市场交易规则》等新规对传统环境法的冲击与调适。建议考生提前联系黄文艺教授、陈锐教授等学科带头人,参与"粤港澳大湾区生态环境协同治理""数字技术赋能环境法治"等在研课题,积累高质量研究成果作为申请支撑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