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哲学作为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始终在理论与实践的互动中保持生机与活力。在当代科技革命与文明形态转型的双重背景下,重新阐释马克思主义实践观的当代价值,对于构建中国特色的哲学话语体系具有重要理论意义。本文以《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和《德意志意识形态》为理论原点,结合人工智能、基因编辑等新兴科技伦理问题,探讨实践观在破解现代性困境中的方法论启示。
实践作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核心范畴,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得到革命性重构:它不仅是认识的基础,更是存在方式本身。这种动态的实践观包含三重辩证结构:主体间性维度上,技术实践已突破个体经验范畴,形成全球生产网络中的协同创造;对象性维度上,基因编辑等技术正在重塑生命本质论,挑战传统的人化自然理论;时间性维度上,数字资本主义创造着超长链的实践循环,使技术迭代速度超越人类认知节奏。以自动驾驶为例,其算法决策系统实质是无数主体实践经验的数字化重构,既体现技术工具理性,又暴露出资本逻辑对实践主体性的殖民化危机。
在分析当代实践异化现象时,需注意区分技术中性论与历史唯物论的辩证关系。马克思在《机器与大工业》中揭示的机器体系与劳动异化,在智能时代演变为数据垄断与算法黑箱的双重异化。平台资本主义通过数据殖民重构实践空间,将用户行为转化为可计算、可交易的数字劳动,这种异化在TikTok的推荐算法中达到极致:用户的情感实践被编码为点击流,主体创造性在算法优化中不断消解。这要求我们建立技术实践的批判性评估框架,将《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的人本主义批判延伸至数字资本主义领域。
破解实践异化困境需要构建协同治理范式。马克思强调的"改变世界"的实践观,在碳中和实践中得到生动诠释:中国光伏产业的规模化发展,既是技术实践的物质基础创新,更是生产关系变革的实践成果。这种实践辩证法要求建立技术伦理的动态调适机制,如欧盟《人工智能法案》确立的"风险分级监管",将技术实践纳入社会总实践的系统治理。同时,需警惕技术乌托邦主义与反技术主义的极端倾向,在《自然辩证法》的方法论启示下,保持对技术实践的历史辩证把握。
主体性重建是实践观的时代使命。数字劳动创造着新型异化形态:外卖骑手的算法监控、知识工作者的数据剥削,都指向实践主体性的碎片化危机。这要求回归《实践论》中"实践-认识-再实践"的螺旋上升规律,通过区块链技术实现劳动价值的分布式确权,借助DAO组织重构实践共同体。杭州"城市大脑"项目提供了有益经验:通过数据共享机制将政府、企业、市民的实践主体性纳入城市治理系统,使技术实践真正成为人的解放工具。
在文明冲突论甚嚣尘上的今天,马克思主义实践观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提供哲学根基。中国式现代化实践证明,实践观的东方智慧能够超越西方中心主义的技术霸权叙事。从"一带一路"倡议的技术标准互认,到全球气候治理的实践协同,中国正在创造具有主体间性的新型实践范式。这种范式既坚持《共产党宣言》中"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自由发展的条件"的价值追求,又发展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实践载体,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时代化发展开辟新境界。
面向未来,马克思主义实践观研究需在三个层面深化:在理论层面,建立技术哲学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对话机制;在方法层面,发展数字人文领域的实践分析方法;在应用层面,构建技术伦理的实践评估指标体系。唯有如此,才能使马克思主义哲学真正成为指导科技革命与文明转型的思想武器,在21世纪继续发挥其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理论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