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民商法体系在新时代背景下呈现出多维度的理论创新与实践突破,需要立足马克思主义法治观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民商法理论体系。民法典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民商法正式进入系统化、体系化新阶段,其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导向与权利本位理念,为市场经济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在数字经济、绿色经济等新兴领域,民商法正面临数据产权界定、平台责任边界、碳交易规则构建等重大课题,亟需通过理论创新回应实践需求。
从理论建构维度看,应着重推进民商法与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深度融合。以《民法典》第10条确立的社会主义法治原则为根基,将"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等核心要义转化为具体法律规则。在物权编中强化对集体所有财产权的保护,在合同编完善绿色原则下的缔约规则,在侵权责任编构建生态损害赔偿制度,形成贯穿民商法各领域的价值坐标。同时需突破传统民商法教义学的局限,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适配的规范体系,例如在数据要素确权中探索"资源属性+用益属性"双重保护模式,在平台经济中构建"算法合规+实质公平"的监管框架。
实践层面应注重制度创新与治理能力提升的协同推进。以《个人信息保护法》《电子商务法》等配套立法为抓手,在自动驾驶责任认定、网络虚拟财产继承、区块链存证等领域形成可复制制度模板。建议建立"民商法专家+技术专家+行业代表"的协同治理机制,在金融科技、人工智能等前沿领域设立立法快速反应机制。例如针对算法歧视问题,可参照欧盟《数字服务法》构建算法影响评估制度,同时结合我国实际制定算法备案与透明度标准。
面对全球化与本土化的张力,需在参与国际规则制定中彰显中国特色。在CPTPP、DEPA等高标准经贸协定谈判中,应主动输出数据安全、数字税等领域的中国方案。建议在跨境数据流动规制方面,借鉴"白名单+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将《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的合规要求转化为国际规则接口。同时加强国际民商法比较研究,在合同电子化、跨境破产等领域探索"趋同式创新",既维护国家主权又促进规则互认。
当前民商法发展仍面临理论供给不足、实践衔接不畅、国际话语权薄弱等现实挑战。需建立"高校研究基地+企业实践中心+政府政策实验室"的三螺旋创新体系,推动重大课题联合攻关。例如针对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可探索"民法典+供应链金融+区块链"的信用体系重构方案。在人才培养方面,建议构建"理论研修+实务培训+国际交流"的复合型培养模式,重点加强数字经济、绿色金融等新兴领域的专业能力建设。
站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点,民商法研究应主动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要深刻领会二十大报告中"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战略部署,将法治思维贯穿于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全过程。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可深化"放管服"改革中的民商法配套,建立企业合规不起诉制度与市场主体责任清单。在乡村振兴战略中,应创新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规则,完善农业产业链法律服务体系,为城乡融合发展提供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