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法大学经济法学考博论文需立足学科前沿与本土实践,在制度建构、理论创新与实务应用三个维度形成系统性研究。当前经济法学科正经历从传统民商法补充到独立部门法的范式转换,尤其在数字经济、平台治理、绿色金融等新兴领域呈现出显著的理论张力与实践需求。
反垄断规制方面,2022年新修订的《反垄断法》确立了"全链条监管"框架,但算法合谋认定标准模糊、数据要素市场界定困难等问题仍需突破。研究应结合平台经济"二选一"案例,运用"合理原则"与"本身违法"双重路径,构建动态评估模型。以美团二选一案为例,需区分技术中立与市场支配地位滥用,引入"消费者福利"与"效率损失"双重损害量化指标,完善算法审计制度设计。
金融监管领域呈现"穿透式监管"与"负面清单"的二元互动。以包商银行风险处置为样本,揭示宏观审慎与微观监管的协同机制。研究需整合《金融稳定法》与《商业银行法》的衔接逻辑,建立金融控股公司"监管沙盒"制度。对蚂蚁集团监管实践的分析表明,需平衡创新激励与风险防控,在数字货币、智能合约等新兴领域重构监管科技(RegTech)应用场景。
环境经济法方面,"双碳"目标推动环境治理模式转型。研究应突破传统命令控制型规制,构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以浙江丽水GEP核算试点为例,揭示环境税与碳交易市场的协同效应,提出环境权入宪的可行路径。同时需关注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对国内碳市场的冲击,设计梯度碳关税应对方案。
消费者权益保护呈现跨域整合趋势。《个人信息保护法》与《电子商务法》的协同实施产生制度叠加效应。研究应构建"数据要素-用户权益-平台责任"三元治理框架,以拼多多"大数据杀熟"案为切入点,建立动态定价算法的公平性评估标准。建议引入"算法透明度指数",要求平台公开用户画像模型与价格计算逻辑。
学科方法论层面,需融合法经济学分析工具。运用成本收益分析评估反垄断罚款威慑力,通过计量模型验证环保税对产业升级的激励效应。同时要关注新结构经济学在制度设计中的应用,以林毅夫"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理论为指导,构建适配中国国情的经济法体系。在比较法研究中,应重点借鉴德国《反限制竞争法》的卡特尔禁令执行机制,以及美国《商品交易法》的跨州纠纷解决经验。
当前研究存在三方面局限:一是对数字经济治理的规制工具创新不足,二是环境经济法与产业政策的衔接机制不完善,三是跨部门协同监管的法治化路径尚未明晰。未来研究应聚焦平台经济反垄断标准量化、环境权财产化实现、监管科技标准化建设等关键问题,推动经济法从规范解释型向制度建构型转变。